
陕西一家旋转火锅店,生意非常好配资平台靠谱,店里热闹非凡。
然而,最近却被一个老太太和一名年轻女子两位顾客,搅成了闹剧。
事发当日,老太太和年轻女子两人来到这家自助火锅店,找了个座位坐下来,两人坐在一起,边吃边聊,在聊得起劲的时候,女子的手机因为手滑没拿稳,一不小心就溜进了火锅汤里面。

女子顾不上火锅里面的烫汤,下意识的伸手去捞手机,最后好不容易把手机捞上来了。

整个过程,老太太在旁边,一直冷眼旁观,没有提供任何帮助。
女子把手机捞上来之后,看着满是火锅油的滚烫的手机,不知所措。
这时候店里的服务员看到了,马上拿着纸巾,上前递给年轻女子,并且礼貌地询问要不要提供帮助。

面对这一幕,正常人都会说句谢谢。
没想到从一而终,没有任何表示的老太太竟然突然对着前来帮助的服务员破口大骂。
说你们这是什么火锅店顾客吃个火锅,手机都掉汤里面了,而且也没有人过来帮忙捞,顾客自己去捞,手也被烫伤了。

而本来想接过服务员纸巾去擦手机的女子看到老太太这个反应,也马上放下纸巾,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老太太一眼。
两人对视之后,心照不宣的保持了一致。
老太太刚刚上演完毕,轮到年轻女子出场了,他放下服务员递过来的纸巾,甩了甩手指,假装刚才被烫到了,大声的喊,好烫好烫,我的手被烫到了。
这时候,老太太继续辱骂服务员。
两人轮番上阵表演完之后,竟然对店里提出了1万的赔偿。

店老板看到这一幕也非常气愤,自家的店员正常提供服务,却无故被辱骂,对方还狮子大开口要1万赔偿。
于是,店家就把监控视频发到了网上。
结果,老太太和这名年轻女子的真容得到了曝光。
视频里,能非常清晰的看到两人扭曲的脸部表情,五官特征,以及一脸的惺惺作态。
毋庸置疑,网友们都清一色站在了店家的立场上,纷纷指责老太太和年轻女子两人太过分,太没有底线。
很快,这一老一小,就成了全网嘲讽的对象。
相信视频在全网曝光之后,老太太的家人,邻居,亲戚朋友,以及女子的同事,都看到了两人的真面目。
原来,这名女子还未婚。
做出这样的事,嫁不出去的原因算是找到了。
然而,就在所有人都指责这一老一少的无耻行为时,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。
竟然有人质疑商家火锅桌子的设计有问题,说火锅灶面比桌子台面低。

这就好比有人去天台上攀爬,结果不小心掉下去,怪物业没有在空中装防护网。
对于这样的说法,很多网友也表示醉了。
不得不说,这年头,脑回路清奇的不少,奇葩的人也真是多。
也有人表示,如果你觉得商家火锅的桌子设计有问题,你不会不吃吗?你吃了就不怕把自己吃死吗?

更有人反讽:
“是的,我也认为是商家的问题,另外老太婆绝经了也是商家的责任,女的嫁不出去也是商家的责任,都应该让商家赔偿。”
对呀,照这么说来,这么大龄的女子还没有嫁出去,还找不到男朋友,原来是商家没负责任,呵呵。
那他的手机掉火锅汤里,商家要赔1万,因为商家责任找不到男朋友,这还不得赔20万这可是一辈子的人生大事给耽搁了。
还有人讽刺,说和店员没关系,应该起诉手机厂商,手机上没有提醒,手机可能滑,会掉火锅里,有律师会接单的,有可能会判厂商承担部分责任。
是的,真是太好笑了。

现在的人,真的很奇怪,什么事情都能讹上商家。
更何况在这个事情里面,小火锅店里的店员第一时间进到了协助责任。
而且女子和老太太两人,在火锅店里也没有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件,所以不存在店里没有尽到人身安全义务的说法。
再说,手机掉火锅里,那是女子自身不小心的行为导致的,跟店里无关。
怪就只怪店里的服务员太热心,太想帮顾客解决问题了。
所以这片热心,反而成了恶人碰瓷的契机,成了坏人把自己当巨婴的借口。
就是因为这些人,把这个世道和风气都搞坏了。
搞得老人倒地没人扶,明明想帮助但怕被讹上,硬是忍着自己的良心,没去帮。
而事情被传到网络上之后,网友们。都支持店家去起诉老太太和女子。
服务员递上纸巾给予帮助,他们不仅不感激,反而当众辱骂服务员。
不仅如此,还故意寻衅滋事,找借口和机会碰瓷。
最让人气愤的是,狮子大开口,当场就以手机掉火锅和手被烫到为由敲诈勒索店家赔偿1万。
有这样的歪心思和让人唾弃的念头,还不如直接去撞宝马呢,那不是更容易发大财吗?
在这个事件里,我觉得不是谁是顾客,谁就老子天下第一。
不是谁弱就谁有理,谁的手机掉火锅里面了,谁假装说被烫到了,谁就应该被赔偿。
如果是这样,那这个世界不早乱套了。
在这个事件里,责任界定需清晰,个人的失误,不应转嫁他人。
你想,手机掉落系女子自身手滑所致,监控等证据明确显示与店家无直接关联。
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,应对自身财物尽到保管责任。
退一万步说,即便女子手机掉火锅,跟前面有个网友讲的,因为桌子设计不合理有关,那维权也需要理性。
如果是辱骂或者过度索赔,都不可取。
都是成年人,如果谁骂人,谁骂声大,谁就有理,谁就可以获得赔偿,那菜市场每天不知道要交易多少万。
那年轻女子和老太太索赔一万,如此不可理喻。如此,不顾及脸面和耻辱,商家应该如何做呢?
我觉得,在这个事情上,商家没有任何过错,对于老太太和年轻女子提出的无理要求,可以果断拒绝。
将个人失误引发的损失强行转嫁给商家,既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。
这一老一少的不端行为,不仅破坏了公共秩序,也会因自身失态引发公众反感。
这不,现在这两人,就已经社死了。
而这1万,不仅不会赔,可能店家还要追究女子当众辱骂店员的责任。
因为在公众场合,这么多就餐的顾客,超过三个人以上,就构成公众场合辱骂,达到了治安处罚的标准。
看来,这个老太太和女子,不仅赔偿拿不到,反而还要吃官司和罚款,得不偿失。
真是应了那句话,不作,就不会死。
现在她们不仅全网社死,还拿不到敲诈勒索的所谓赔偿,并且还要反赔偿。
只能说,罪有应得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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